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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12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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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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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12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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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帮你“涨粉”小心陷阱
新闻作者:三门峡市普法办供稿 阅读次数:
在电商飞速发展的今天,大多数人网上购物时都很看重店铺销量、评价或粉丝数,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所以很多电商经营者挖空心思渴望迅速“涨粉”,期待流量变现。在这样的趋势下,一些不法分子“剑走偏锋”,妄图从中发现“商机”,以提供“爆款打造,账号运营”服务为卖点,骗取商家钱款。近日,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涨粉、推流”为噱头大肆行骗的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付某伙同盛某、刘某、陈某、柯某等人成立两家空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招聘8名员工进行公司运营等工作,打着客户轻松盈利的幌子,在抖音平台投放广告进行宣传,被害人添加公司销售员工微信后,该公司销售员工使用公司提供的专业话术诈骗被害人,隐瞒公司没有代运营能力,冒充抖音官方向被害人推送“抖音商扶计划”,声称能帮助精准“涨粉”超过3万人,每条作品达到5万次流量,直播间人气超过3000人,免费赠送5万抖音流量券,同时发送虚假成功案例,对被害人抖音账号权重进行修改,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销公司代运营服务套餐(860元至960元不等),骗取被害人钱财。经鉴定:两家公司涉及诈骗资金共计200多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伙人的主要罪行,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到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普法提醒
短视频平台迅速发展,自媒体博主成为主流副业,市场主体越来越注重账号营销。无论哪种营销方式,商家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规经营,注重自身商业信誉,以品质获得口碑,不能靠买流量提高声誉,急功近利只会利令智昏,最终上当受骗。即便有更加熟悉短视频平台运营且符合法律法规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也应保持谨慎态度,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其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门峡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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