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
您正在阅读:2022年12月19日 -
第20221219期
- 第3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
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4
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221219期
- 第3版 - 新闻内容
三门峡市陕州区陈年旧案终执结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新闻作者:常晓明 郑夏生 阅读次数: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局门口,申请人郑某某拿着锦旗、感谢信激动的握着执行团队长常晓明、执行干警曹一凡的手,不住地表达着感激之情,时隔15年,终于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2007年,郑某与张某、郭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判决,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赔偿款,郑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仅履行了小部分赔偿款,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相应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郑某某,释明案件属于执行不能的情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11月,郑某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更换了工作,这些年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较好,申请恢复执行,因为案件时间太久,执行法官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当年的案情,认真对案件进行研判,经过调查发现另一被执行人张某有公积金缴存信息,陕州区法院立即对其公积金进行了冻结扣划,但是距离申请人申请的标的款数额还有较大差距,执行干警轮流对二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耐心释法,阐明拒不履行义务可能会带来的法律后果,二被执行人表示将尽自己最大努力来履行法定赔偿义务,申请人做出了让步,也明确了最低的赔偿要求,最后,申请人郑某拿到了十五万元标的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双方的矛盾也得以化解,申请人十几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尽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晓明 郑夏生)
上一篇
3
4
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