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8日,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空港中队民警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酒驾案件。出乎意料的是,驾驶员李某2个月前因酒后驾驶曾被查处过。
当日21时许,空港中队民警在雷达街展开酒驾醉驾行动。突然发现一辆挂有皖HHTXXX的小轿车形迹可疑,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随即对这辆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摇下车窗,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警务系统平台查询时发现,驾驶员8月10日在夏县有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记录。经了解,驾驶员李某在雷达街某酒馆和朋友喝了一些酒,自以为家就住在张孝村,离酒馆只有短短的500多米距离,这么近的距离,交警不可能查酒驾。
民警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因驾驶证暂扣期间继续驾驶车辆和二次酒驾交通违法,合并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3天,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葛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