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襄汾一男子夜晚与朋友饮酒后,不是本本顺顺的在家休息,而是借着“酒劲”驾车来到新绛县前女友家进行“报复”。结果,驾驶人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新绛县警方刑事拘留。
10月7日22时许,曹某在家与朋友饮酒时,与前女友在视频通话中因琐事发生“口角”。为了解除心头之恨,曹某便不顾自身生命安全,驾驶自己的晋M75***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前往新绛县前女友家中“解气”,为避免造成伤害,对方即向辖区龙兴派出所报了案。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制止了曹某的“过激”行为。在对其批评教育过程中,曹某满嘴酒气,说话胡言乱语,明显存在酒驾嫌疑。而后,民警遂将此案移交给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置。经对驾驶人曹某抽取血样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55/100ml,属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针对曹某醉酒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处罚。
(焦芮岩 赵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