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开始施行。新规规定,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这意味着——今后海外代购不报关或被视为“走私”
海外代购热背后的维权难题
海外代购维权,简称“海代”,指的是有人利用旅游或留学等机会,在国外大肆购买物品,回来后卖给国内的消费者。目前,以“海代”为主要业务的人群,主要分布在淘宝、天猫等一些电子购物平台,并有向微信朋友圈蔓延之势。
在淘宝商城输入“海代”,可以找到 1667.77万件宝贝,其中涉及服装、食品、化妆品、家电等产品。在微信中搜索,发现主要以奢侈品代购居多,包括各种国际名品的手表、鞋包、服饰。
淘宝店主李桐做“海代”生意已有两年。她在经营“御雪”面膜的同时,还兼做韩国护肤品生意。她说,“海代”之所以受到年轻人青睐,主要原因,一是产品价廉物美,二是追逐品牌效应。“就拿韩国天蚕丝面膜来说,在商店卖到七百多元,但‘海代’只需要两百多元。”李桐说。
李桐说,差价如此悬殊,主要是省下了进口产品在国内的广告、柜台、人员等费用,当然,也源自这些化妆品都是以个人自用物品申报入关而省了关税。
然而,由于“海代”在我国监管体制下属于“灰色地带”,导致消费者在上当之后无法维权。
任小姐讲述了自己的“海代”经历。曾在日本留学期间,她曾通过邮寄方式在国内做海外代购生意。开始时只是跑量,后来随着店铺的知名度提升,有人高价收购了她的店铺。有一次,她的朋友在她的推荐下,从店里买了一款产品,却意外发现是假货。任小姐和对方交涉时,才了解到,曾经的“海代”已经变了味。“刚开始确实是真货,后来六成真货,慢慢只有一成是真货,到最后干脆只卖熟人真货。”
张女士也表示,去年“双十一”前,曾在淘宝一海外代购店买了一款“ZARA”女装。有正规小票,但不是真货,甚至连高仿A货也算不上。与对方交涉退货,对方却置之不理,没了后话。
通过“海代”购物遭遇恶意欺骗,消费者往往很难维权。12315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常常接到相关代购的投诉,对于这部分消费者,他们之所以爱莫能助,主要是提供不出对方的真实信息,很难证明对方的产品是假货。
今后海外代购或被视为走私
目前在我国,海外代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加上海外代购大多属于私人行为,未经授权,代购过程不透明,致使海外代购产品鱼龙混杂,上当受骗的人不在少数。与此同时,由于不少个人将“销售物品”当成“个人物品”运回国内,也造成大量关税流失。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根据新规,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个人等,都应按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电子商务企业应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向海关备案,货物、物品信息应包括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
太原海关相关人士表示,通过管理平台纳入管理的跨境电商企业和个人都将成为正规军,而未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和个人所从事的跨境交易行为则是非法的,随时会被监管部门追查处罚。“今后,个人邮寄进境货品进行销售的也需缴纳相应税款,否则就涉嫌走私。最关键的问题是,新规还可以解决消费者最担心的假货问题,今后消费者只要通过海关系统一查,就知道代购回来的东西到底是真是假。”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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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的商品被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所谓“货物”,属于企业间的贸易行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具体到入境,企业则需要缴纳货物的进口税。
而对“物品”进出境的规定则是: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具体到入境,个人需要缴纳行邮税。根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物品的认定,最关键点在于“是否自用”。如果海外代购的商品是以个人自用物品的方式入境,却被用于二次销售,这就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海外代购导致最大的问题在于,明明是贸易的行为,却一直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的形式入境。如此一来,同等价值的物品的行邮税只相当于一般贸易中货物进口税的三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