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07月28日 - 第20140728期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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诟病已久,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因素,正因为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国办”)出台的新政,而逐渐化解。无论是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打破区域垄断,还是免除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一系列保障举措仿佛一套“组合拳”,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尽快打开的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时间范围圈定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扶持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
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免除购置税政策,是一项“真金白银”的利好政策,对于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具有十分积极的历史意义。
回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汽车和钢铁两大产业,率先享受“产业振兴”政策的红利。正是当年购置税减半政策、老旧机动车报废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直接引发了汽车市场的火爆。
张小虞还表示:免除购置税的政策,更应该长期执行,作为一种长效的方法予以坚持。避免政策执行“打鸡血”,引发市场提前释放。预计到2018年,会根据此前政策执行的效果,进一步采取延续性措施。
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