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02月25日 - 第20140113期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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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鹅之城”美誉的三门峡市日前通过了河南首部保护白天鹅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每年10月至次年3月的白天鹅越冬保护期,将禁止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开展捕鱼、捕鸟、耕作、高强度施工等影响白天鹅栖息的生产作业活动。
记者从三门峡市获悉,2013年12月25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规定为河南省第一部关于白天鹅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为白天鹅越冬保护期,在此期间,三门峡市将禁止在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开展任何影响白天鹅栖息的生产作业活动,包括捕鱼、捕鸟、捡拾鸟蛋、耕作、高强度施工、燃烧鞭炮、鸣笛、排放生活及工业垃圾和有害污水等。
为更好保护白天鹅,《决定》中还将白天鹅栖息地划分为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缓冲区三部分。在重点保护区内,将严禁种植影响白天鹅起飞、降落、游动、觅食等栖息活动的高秆植物和水生植物。在保护缓冲区内不得兴建高层建筑物,不得涂刷红色等容易惊吓白天鹅的鲜艳颜色。
此外,《决定》还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伤害、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私自圈养、藏匿白天鹅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增加全民保护白天鹅的积极性,《决定》将每年的11月22日定为保护白天鹅宣传日。
据介绍,每年冬季,都会有大批来自西伯利亚的白天鹅在三门峡市黄河湿地栖息越冬。近年来,当地加强对白天鹅的保护力度,通过巡护、补食等措施,到此越冬的天鹅数量逐年增加。目前,到三门峡越冬的白天鹅已有近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