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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5年01月20日 - 第20250120期 -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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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场上摔倒受伤

新闻作者:三门峡市普法办供稿  阅读次数:

    寒假即将来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跟随家人参与冰雪运动,感受冰雪世界的魅力。然而,由于滑雪是一项危险性高的运动,若在滑雪场上摔倒或碰撞他人引发事故,责任又该怎样划分?参与滑雪运动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马女士在滑雪场缓冲区等候时,与一未成年孩子相撞受伤。次日感觉眼部不适,住院治疗,入院诊断结果为“左眼眶骨骨折、双眼屈光不正”。因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双方一直商议未果。马女士将未成年孩子监护人王某某和滑雪场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与滑雪场承担其因滑雪受伤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       
     案件开庭后,马女士、王某某和滑雪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均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中,由于未成年人在向下滑行过程中,未能控制好自身速度,疏于观察前方雪道情况,以至于没有注意到停留在雪道上的马女士,亦没有时间采取避让措施,致使其与马女士发生碰撞,造成马女士受伤,监护人王某某未合理预见相应风险并制止该行为,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马女士在缓冲区停留休息,该地点虽然位于雪道下端,但仍属于滑行路线范围,对其损害发生也有过错。滑雪场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从其提供的雪场安全提示照片来看,滑雪场工作人员并未对原告进行劝离、提醒,因此滑雪场对马女士的受伤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考虑各方注意义务及过错程度,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沟通,站在不同的角度做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找出矛盾焦点,释法明理。最终,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平息怒火,互相谅解,马女士承担30%责任,王某某承担35%责任,滑雪场承担35%责任。
普法提醒
    在畅享冰雪运动的同时,一定要量力而行,防范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广大冰雪爱好者在进行冰雪运动前,务必佩戴正规的运动器具、护具,根据自身能力和水平选择对应的场地、雪道,同时规范遵守场馆内的相应规定,不可盲目冒险。       (三门峡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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