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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4年12月30日 - 第20241230期 -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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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发布房地产新政“20条”

新闻作者:祁克宁 樊慧敏  阅读次数:

盘活资源 加力助企纾困

       助企纾困方面有7条措施。
       降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留存额度。对于信用评价为A级且项目运转正常的企业,可适度下调账户留存资金比例,下调幅度不得超过所属楼栋预算清册金额的5%;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且按照合同约定2024年底前应交付的正常推进的商品住宅楼栋,经住建部门研究同意,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在留足重点监管资金额度5%的前提下,可按工程进度用于相应楼栋的工程建设。
       推动非住宅去库存与楼宇经济协同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将存量楼宇改造提质升级,新建高档商业楼宇前侧绿化带由投资方出资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把非住宅去库存与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盘活非住宅楼宇资源。
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新出让土地一律实施“净地”出让,出让前要完成土地收储、补偿安置等工作,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将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纳入网上交易范畴。
       支持已批未建或在建项目指标调整。对已批未建或在建的商品房项目,在不突破建设总规模的情况下,企业可结合市场需求,申请调整户型结构、房屋套数;住宅建筑设置外挑空中花园的,外挑空中花园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涉及不动产登记内容调整的,原规划设计条件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不进行调整,直接予以登记。
支持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灵活处置。对于已批未建的商品房项目,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在满足配套要求的情况下,可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土地出让时,地上和地下一并出让。鼓励企业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下建设停车场,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让建设用地权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出让起始价。
适当放宽车位配建比例。新建设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商品住房项目可按1泊/户或1泊/100平方米进行配建,公寓项目可按不少于1泊/300平方米进行配建。

提振信心 做好政府服务

       政府服务方面共4条措施。
       扎实推进保交房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建立健全保交房项目台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交付,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运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正面宣传报道,强化优惠政策解读,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品房销售。
       大力支持高品质住房发展。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和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加大改善性住房用地供应,大力发展高品质住房项目。支持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供应一批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高品质住房和高品质社区,提升居住品质,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维护房地产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保障房地产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和资产资金安全。
有序推进“封顶预售”“交房即交证”改革。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销售新模式,新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施行封顶预售制度,推动商品房销售模式从预售向现售转变,逐步实现“交房即交证”。
(祁克宁 樊慧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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