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既关乎人民生活,也关系到城市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备受市民关注。近期,山西省运城市印发了《运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围绕惠民利民、助企纾困、政府服务3个方面,出台20条工作措施,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支持 主打惠民利民
惠民利民方面共9条措施,每一项措施都事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支持人才购房。采取借款和贷款补贴两种方式,支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产权住房。
在落实房地产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规定;引导商业银行统一对存量贷款(包括首贷、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将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及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中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将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的退休后延5年,调整为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65岁;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上浮20%。放宽运城市“商转公”贷款政策;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原发放的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多次贷款视作一次贷款;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
针对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购买的第二套、第三套住房分别执行首套、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政策。
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搭建“以旧换新”平台,支持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优惠和优质服务;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上浮20%。
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组织房地产展销会、房地产博览会,支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大力支持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为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车库)办理不动产登记,盘活地下停车位资产价值,促进商品房销售。
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模式。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宅基地和房屋补偿安置的,征收人可将补偿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搭建的“房源超市”内的商品房。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各县(市、区)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为其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买新建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房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符合条件的房票使用人可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效能,在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和供给缺口的基础上,“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视情适当收购一部分空置商品房现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租赁,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实行买房入学优先保障政策。在盐湖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含存量房),开通户籍落户绿色通道,房户一致优先安排适龄子女入学。(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