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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4年09月09日 - 第20240919期 - 第3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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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市监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两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新闻作者:王 耀  阅读次数:
      从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随着《黑神话:悟空》游戏上线,运城旅游再度破圈。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我市也将迎来又一波旅游高峰。为切实规范“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该局对各景区、酒店、饭店等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提出,各相关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商业道德,提升服务标准,恪守法律底线,自觉维护和助力运城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严禁向消费者捆绑销售景区观光车、索道、缆车、游船、保险等费用;严格执行对现役军人及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住宿酒店严格执行《酒店住宿业价格承诺公示制度》,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住宿经营者应当至少提前15日公示拟上调住宿价格信息。价格调整原则上应以同一经营场所公示前一个月的平均成交价作为被比较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误导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对已生效订单单方毁约或擅自提价。
 餐饮饭店、商超、批发零售店及电子商务平台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保证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出现价格歧视行为。餐饮经营者提供纸巾、餐具等需要收费的,须告知顾客,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有偿提供配送等附带服务的,应对附带服务进行明码标价。在结算前应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要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自觉抵制“天价”、过度包装等行为发生。
       该局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该局将加大价格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王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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