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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4年09月02日 - 第20240902期 - 第3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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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外卖行业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知书

新闻作者:王 耀  阅读次数:
       为压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加强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时配送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电商平台企业要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要加强自身及平台内商家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管理,不得向快递企业交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针对即时配送企业(配送合作商),《告知书》提出,相关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审查备案程序,骑手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提醒督促骑手完成前置审查备案工作,翔实登记备案骑手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另外,要积极采取远程视频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骑手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如:骑手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为48伏,外观是否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相一致等),对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同时,要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优化考核规则,将配送骑手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告知书》鼓励即时配送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    (王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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