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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0812期
- 第8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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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0812期
- 第8版 - 新闻内容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2、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3、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两年。
3、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1年。
◆申报所需资料
1、《2024年运城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红底照片。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灵活就业状态)。
4、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个人“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2021年至2023年已申报过并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今年不再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需提供以上5项申报资料。
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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