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星河广场荣河1+1生鲜店店长特意给盐湖公安分局姚孟派出所送来一面写着“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以表达对盐湖公安分局姚孟派出所民警快速破案,返还该超市日前失窃的商品,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的感激之情。 据悉,12月7日,姚孟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星河广场荣河1+1生鲜店商品失窃。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该超市,开展侦破工作。经仔细侦查、调取监控认真比对后,姚孟所民警成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潘某某,并于12月9日将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潘某某对其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7日在该超市盗窃两次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潘某某带领派出所民警到其家中,主动将其在该超市盗窃的化妆品、生活用品、食物等40余件商品上交给公安机关,并与其家人对超市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第十九条之规定,姚孟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孙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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