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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1年07月12日 - 第20210712期 -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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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母亲拒付抚养费 释法明理促案结

新闻作者:贾飞 代文官  阅读次数:
       夫妻两人离婚,并就孩子抚养费一事达成协议,然而,身为母亲的她,却长期拒付抚养费。日前,渑池县人民法院贾俊峰执行团队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离婚抚养纠纷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赵某某与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渑池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赵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离婚;婚生男孩马某由被告马某某抚养,原告赵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自2019年3月起至18周岁至,每年支付一次,于当年8月底前支付)。
       然而,离婚后,赵某某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拒不给付其孩子马某的抚养费,马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赵某某履行法院判决,给付马某抚养费合计27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利用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进行查控冻结。由于被执行人赵某某外出务工,行踪不定,随后,执行干警让其亲属想法联系赵某某,并要教育被执行人离婚并不能改变母子事实,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必须要承担抚养义务,孩子正处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更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最终,被执行人赵某某委托亲属于日前将全部执行案款27000余元交到了法院。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贾飞 代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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