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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1年01月25日 - 第20210125期 -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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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警方13起盗窃案成功告破

新闻作者:乔 植 王鹏飞  阅读次数:
       本报讯 近日,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按照局党委“既要紧盯大案要案侦破,又要绝不放过民生小案”的要求,经过3天3夜的缜密侦查和蹲点布控,成功抓获频繁在芮城县各乡镇流窜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柴油、家电及金银首饰的两名嫌犯,破获盗窃案件13起,为群众追回被盗的电视机1台、柴油9桶、金银首饰12件及摩托车两辆。
       1月11日16时许,芮城县公安局接辖区永乐镇一村民报称:1月7日10时许,其家中被盗,共丢失金吊坠1个、白酒6瓶,价值1万多元。接报后,刑侦大队民警对盗窃现场及周边进行了仔细勘查和大量走访,同时通过分析排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王某平,并于1月15日在县城某小学门口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平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其于2020年先后十余次在芮城县永乐、古魏、学张、南磑等地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及销赃途径。根据王某平供述,办案民警快速出击,于1月16日和17日分别抓获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朋和赵某躬,二人对从王某平处低价购买来历不明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月14日10时许,芮城县公安局接县城某小区住户报称:1月9日21时许,其停放在某广场的黑色新大洲本田摩托车被盗,价值8000余元。民警经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和细致排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闫某峰,并于1月14日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闫某峰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同时供述了其2018年11月在芮城县城某家具城盗窃手机1部和今年1月在风陵渡镇某饭店门口盗窃电动车1辆的犯罪事实。
(乔 植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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