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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0年09月07日 - 第20200907期 -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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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逃逸躲处罚 警方抓时先自首

新闻作者:焦芮岩  阅读次数:
        本报讯 日前,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奋战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8月27日19时30分,该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报称,在新绛县三泉镇育英学校丁字路口,两辆电动车相撞,其中一人受伤已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者逃逸。接报后,事故值班负责人高飞立即带领民警驱车赶赴现场,大队长张建学、事故股长马志平也随后赶到。经勘查,事故现场已经变动,民警根据现场痕迹和调取监控视频可以明显看出,肇事车为一辆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为一女性,由南向北方向逃逸。
  勘查完现场,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为了尽快侦破此案,张建学大队长将民警分为三个小组分别以肇事地点为中心寻找线索,一组负责调取电动车起始地和消失点的全部监控视频进行比对;一组负责对现场周围知情群众调查走访;一组负责沿事故地点向周围辐射,发放嫌疑人截屏照片的协查通报,并鼓励群众转发朋友圈,从而形成强大震慑,织就案件侦破的天罗地网。
  8月28日下午,民警们在排查过程中接到一群众反映,在新绛县某企业上班的女性卫某衣着以及平时所驾电动车与协查通报上的截屏照片十分相似。与此同时,民警也接到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报告。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迅速从该企业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事发当天下班后卫某驾驶电动车离开时所穿的衣服颜色和驾驶车辆与现场调取的视频照片完全一致,从而断定卫某就是肇事者。
  8月 29日,正当民警准备对卫某实施强制传唤时,闻到风声的肇事逃逸嫌疑人卫某(女,49岁,三泉镇三泉村人)便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驾驶电动车回家途经三泉路口与一辆电动车剐蹭之后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焦芮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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