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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0年07月13日 - 第20200713期 -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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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法院审理一起制毒案李某获刑15年

新闻作者:樊朋展 李政奇 靳彦  阅读次数:
       本报讯 近日,河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非法制造毒品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
      2016年10月20日,李某以生活居住为由,租赁河津市吴家关村村民房屋,后该房屋由李某一人居住。2017年3月,李某伙同他人在租住的房屋内制造毒品“面面”。2017年4月1日,河津市公安局民警在李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白色粉末状疑似毒品咖啡因524.45千克,制毒原料氢氧化钠24千克及其他制毒工具若干。经鉴定,所查获的白色粉末状疑似毒品物中检测出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被告人李某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官介绍,咖啡因,学名安钠咖,由苯甲酸钠和咖啡因这两种成分合成,是实实在在的毒品,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作用,长期滥用机体极易产生依赖,几次后即可成瘾,成瘾者戒断时可出现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等症状,难以忍受,导致戒断困难。
     “这是河津法院从严惩治毒品犯罪战果的展示,该案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樊朋展 李政奇  靳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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