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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0年03月09日 - 第20200309期 - 第7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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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交警非机动车逆行者处罚条例要牢记

新闻作者:葛崇收  阅读次数:



     本报讯 3月4日,盐湖公安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盐湖城岗对非机动车逆行的驾驶员进行“四选一”教育处罚。当天上午,民警发现两位市民骑电动车逆向行驶,随即对车辆进行了查处,并进行教育处罚。
随着企业逐渐复工复产节奏,路面上非机动车辆逐渐增加。非机动车辆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停车越线、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等行为时有发生。针对以上情况,盐湖公安交警继续推进“四选一”处罚举措,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抄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填写《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至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集好友点赞20个;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微信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进行交通违法学习在线考试。
活动主要目的是要进一步规范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提高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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