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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20年02月16日 - 第20191216期 - 第7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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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交警驾车酿事故原是无证人

新闻作者:马 庚 张 璐  阅读次数:
       本报讯 11月10日8时23分许,任某设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永济市舜都大道与涑水街交叉路口北20米处由东向西横过道路时,遇姚某婕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舜都大道西侧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双方发生交通事故,致任某设,姚某婕受伤,双方车损坏。
      经分析,任某设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姚某婕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交警提示:无证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根源!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马 庚   张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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