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9年11月11日 - 第20191111期 -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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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5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起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驾驶人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携带行驶证等多项违法行为。 当日10时30分,该大队古交中队民警在108国道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时,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称,一辆车牌号为晋M18XXX蓝色安源牌大型普通客车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10点50分,民警在108国道原村路口成功将该车辆拦截。经查,驾驶人赵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所驾车辆为大客,明显属于准驾不符违法行为,且未能提供行驶证。后又通过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对机动车进行查询,车辆信息显示逾期未检验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赵某准驾不符、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和未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16分、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焦芮岩 赵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