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4日,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同时查出,该车还是一辆被盗抢的机动车。驾驶人侯某因驾驶套牌车辆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被合并处以罚款5200元、记13分的处罚,盗抢车被移交至当地公安刑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当晚8时许,该大队城市四中队民警在辖区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时,一辆由北向南的银白色面包车看见执勤民警后,在正常行驶的车道上,不顾后方来车就准备掉头。民警发现这一危险情况,立即上前进行制止。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所驾驶的车辆没有粘贴任何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该车上的陕AA3XXX的车牌号也模糊不清。经过询问,驾驶人侯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本都忘带了。
经查,民警发现该车在2008年被列为盗抢车辆,其原车牌为晋MWZXXX。驾驶人侯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套牌车,被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和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该车已被移交给公安刑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李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