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祥和街夜市西口,对一辆冀D牌号的小型驾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李某某(河北省人)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时间做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据了解,李某某是河北某地一水果批发商,近日在临猗庙上乡收购冬枣,当晚闲着没事便在枣农朋友的推荐、陪同下,来到县城夜市摊点品尝地方特色美食小吃,期间喝了几瓶啤酒,结果刚驾车出夜市口即被民警查获。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