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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1106期
- 第7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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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1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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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文明城市我代言
新闻作者:郑晶朵 李东兴 阅读次数:
交通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见证,更是呈现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流动窗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自身为则,全体民警以饱满的热忱和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
作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该队全体民警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助推创建步伐,分别开展了劝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帮扶市民过马路、及时帮助故障车辆、从严治理各类交通违法、完善交通硬件设施。其中开展文明劝导活动8起,帮扶群众25起,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为全县营造了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报记者 郑晶朵 通讯员 李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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