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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7年08月28日 - 第20170828期 - 第2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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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受好评

新闻作者:史红果  阅读次数:



  本报讯 8月22日,运城市派员对河津市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运城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甘世忠带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一行4人,在河津市司法局局长崔伟东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到河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部分单位,查看了关于法律顾问服务党委、政府工作的有关记载,听取了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
  据悉,今年3月以来,河津市司法局按照河津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市、乡两级政府以及各企业、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230余个部门选配了由律师担任的专、兼职法律顾问,在双向选择的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律师专攻,合理调配选配对接,旨在推进全市各级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期间,河津市司法局相继组织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了不定期的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聘请运城市法学专家授课辅导,确保法律顾问能发挥职能,为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单位提供服务,依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审查,助推平安河津、法治河津建设。
  检查组对河津市法律顾问落实情况充分肯定,特别是对双向选择的选派方式和后期工作的轮训培训给予了好评,认为法律顾问的选派是此项工作的前奏,关键是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才是工作重点,该局在这方面有创新、有思路、有做法,为全运城市提供了借鉴,希望能继续深入创造出好的经验。  
                                   (本报记者 史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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