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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626期
- 第2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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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6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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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市场质监局发挥“三个作用”促进农村消费维权
新闻作者:郑晶朵 张小丽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 郑晶朵 通讯员 张小丽)稷山县市场局依托消费维权体系,积极发挥“三个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14件,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
发挥先导作用,着力提高农民对消费维权的主动性,积极发挥投诉举报中心作用,通过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进农村、维权宣讲、媒体报道、集贸市场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在乡(镇)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维权教育活动,保证了宣传的实效性。
发挥制约作用,着力提高农村消费环境安全度,围绕消费热点,针对农村消费者投诉、咨询和消费调查中反映的消费难点问题,组织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力量,综合运用调查调解、监督检查、公开披露、查询建议等多种职能,督促经营者规范行为,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村消费环境。
发挥保障作用,着力提高农民消费满意度,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一会两站”工作体系,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方便群众诉讼和问题处理,真正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农村消费纠纷得到快速处理,消费争议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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