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您正在阅读:2017年05月15日 - 第20170515期 - 第7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4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170515期 - 第7版 - 新闻内容
三男子跨市运输海洛因3.8公斤受审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近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三男子从广西凭祥市运输毒品返回上思县,途中被抓获,共查获毒品海洛因11块,净重达3.8公斤。
  2016年6月21日,被告人雷某、韦某、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共谋为“老板”(另案处理)从凭祥市运输毒品海洛因返回上思县。当晚,韦某从“老板”处取得毒资现金人民币70万元后联系雷某、何某商议运输毒品事宜。
  次日8时许,雷某驾驶一辆摩托车前往凭祥市。何某、韦某在凭祥市从毒品交易上家取得毒品海洛因,并交给已在凭祥市一加油站处等待的雷某。随后,三人采取由韦某、何某驾驶面包车在前探路,雷某驾驶摩托车在后携带毒品的方式,将11块毒品海洛因运回上思县。
  当日18时许,公安民警在凭祥市至上思县二级公路某路段将三名被告人当场抓获。从雷某处查获毒品海洛因11块,经称量、鉴定共计3854.63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某、韦某、何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三名被告人共同预谋,互相配合,共同实施了跨市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另行宣判。

上一篇34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