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俊生)近日,新绛县打击医保欺诈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在该县卫生计生局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山西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发改委关于打击医保欺诈、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履职尽责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新绛县打击医保欺诈工作,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会议共有两项议程,第一项由县人社局副局长贾立民宣读专项整治方案,第二项由县卫计局副局长尹小龙做工作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医保欺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做好打击医保欺诈工作。 打击医保欺诈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涉及范围广,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的精神要求开展,正确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检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打击欺诈骗保,重点查处“九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整治实效。集中治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严肃严格严厉开展整治活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开展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明确整治范围,凡涉及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整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消除监管盲点;三是明确整治的时限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曝光典型案件,在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媒体曝光,营造声势,发挥警醒和震慑作用;二是按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从严格执行政策、完善经办规程、健全内控体系、推进规范管理的角度,加强制度建设,提出对策措施,健全完善长效防范机制,逐步实现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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