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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3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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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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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703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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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孕妇可免费享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新闻作者:薛琳 郝东亮 阅读次数:
本报讯 3月16日,山西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7年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办理的流程等做了详细要求和规定。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免费服务对象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怀孕妇女,均为免费服务对象:
1、女方为本省户籍的;
2、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
3、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免费服务内容有什么?
1、产前筛查:为妊娠15到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2、产前诊断: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脐带血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具体包括:(1)针对产前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科系统超声诊断。(2)针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羊膜腔穿刺术、胎儿细胞培养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非整倍体快速诊断。孕妇自愿选择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等其它方法的,按标准给予报销。
如何享受免费诊断服务?
在全省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内,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免费服务标准为:产前筛查100元/人,产前诊断1000元/人。
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血常规、尿常规、凝血系列、肝肾功能、心电图、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等孕期常规检查项目不列入免费服务范围。
免费产前筛查程序是什么?
1、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
(1)户籍为本省的孕妇,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
(3)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需携带孕妇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证及复印件;未办理居住证的,由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单位会同有关部门鉴定。
孕妇携带上述资料在户籍地(居住地)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
2、孕妇在妊娠15到20+6周期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到采血机构接受血液标本采集,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 (薛琳 郝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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