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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6年11月28日 - 第20161128期 -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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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车祸成植物人 拿不到赔偿款陷困境

新闻作者:王 宏  阅读次数:
  杨芬香车祸之后从医院治疗回到家里已经1年多了,尽管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是一直昏迷不醒。医生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或者说还能不能醒过来。一年来,杨芬香陷入漫长的沉睡,家人却从未放弃治疗。然而,法院判决胜诉后,130万赔偿款却迟迟难以兑现,她的后续治疗陷入困境。因为缺钱,家人只能选择在家里保守治疗,而这让32岁的杨芬香苏醒的希望变得更加渺茫。
突如其来的车祸
  2015年5月16日,对于芮城县永乐镇临河村32岁的杨芬香一家来说,是黑暗的一天。
  当日下午21时,一辆号牌为京Q571V7小型轿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涑水街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门口时,与由南向北横行过道路的杨芬香相撞,致使杨芬香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保护现场,形成无现场交通事故。2015年6月5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居交警大队作出晋公交认字(2015)第105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运城市盐湖区姚暹街禹香苑西区的26岁冯宁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杨芬香无责任。
 遭遇:虽然胜诉但赔偿款迟迟不到位
      芬香是我唯一的合法爱人,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不会放弃!怀着这样的信念,王梦圆想尽一切办法筹钱,给妻子治疗,从此踏上了为妻子维权求生的漫漫征途。
  在王梦圆提供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这起车祸中,作为行人的杨芬香无责,王梦圆将杨芬香被撞的小车的司机冯宁、小车所在的公司——运城市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车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医药费以及护理费等约1310621.52元。
  让王梦圆愤慨的是,虽然打官司胜诉了,法院也判决了,但是对方却迟迟不履行。“肇事的小车司机当时掏了231688.21万元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120000元后再无作为,总共130多万的赔付他们只拿了不到四分之一。”
  “一年光治疗就花了70多万,这其中包括好心人捐款的二三万,剩下的都是我们四处借来的。”王梦圆告诉记者,他是一个打工的,月工资就三千块钱,妻子也给别人打工,没有固定工作,儿子王佳乐原就读于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毓秀小学,因妻子受伤转入芮城县古魏联校。妻子的巨额治疗费,让这个普通的家庭不堪重负。
呼吁伸出援手,遭遇值得反思
  一部交通法规的制定,不是无理由的,而是把一个个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的事故教训总结成行为规范,最终达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杨芬香的遭遇,使得这一家陷入困境,我们在呼吁大家伸出援手的同时,也呼吁反思,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   (王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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