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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611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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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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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荣获“山西省文明县城”称号
新闻作者:郑晶朵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 郑晶朵)今年10月,稷山县以优异成绩荣获“山西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这标志着稷山县文明创建工作结出又一丰硕成果。但文明创建工作,只有始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广大市民和各机关单位要以此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创建工作向国家级水平迈进,为加快稷山社会向善、人文向上、发展向好,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文明动力。
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就是要求广大市民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监督员。全县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倡导文明。要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要积极行动,践行文明。在社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要做一个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员工,在家庭要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要遵章守法,共建文明。要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准则,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要立足本职,塑造文明。要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崇尚道德的楷模、勇于奉献的志愿者。各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
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就是要求各机关单位要持续优化城市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整治城市“脏、乱、差”现象,解决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等问题。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治理酒后驾驶、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以诚信建设为重点,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要持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广场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水平,提升稷山文化品位。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要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力实施文明创建示范工程,精心组织开展 “最美稷山人”、“善行义举榜”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各行各业、各个层面树立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现代文明新风。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靓的名片。文明城市,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文明城市创建,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段永无止境的提升过程。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争一个荣誉,而是通过争创,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增强城市凝聚力、造福人民群众。广大市民和各机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谱写一曲社会发展之曲和和谐文明之歌,为推进“四基地一名城”建设、顺利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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