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芮城县打击取缔非法违法“土小”企业规范整治小作坊专项行动方案》和县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控制区的通告》(芮政通字【2014】3号)的文件精神。近日,芮城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县工商质监局、食药局召开小作坊规范整治会,会议由环保局分管局长申敏平主持。 会上,副局长申敏平宣读了专项行动方案和通告相关内容,并对达标排放的标准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工商质监局和食药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小作坊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件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做了重点强调与讲解。 在仔细阅读《行动方案》和《通告》并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讲解后,小作坊业主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搞好这次整治工作,不在禁燃区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锅炉(即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不在禁燃区外使用高污染燃料(即大烟煤等);要按照规范要求,自觉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当场签订了《芮城县小作坊规范整治落实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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