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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6年01月25日 - 第20160125期 - 第4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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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精准施策破解治污困局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对2月8日前完成改造、投入运行达标排放的焦化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80万元;4月底前仍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近日,河津市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在执法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为重点,全面铺开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河津市是一个工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加工型城市,是山西省4个千万吨级焦化基地之一。新的国家环保标准出台后,环保治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解决好环保突出问题,该市出台了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电力、焦化行业提标改造进展缓慢、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土小企业死灰复燃、道路扬尘、小锅炉污染及焚烧垃圾烧荒烧树叶等9个突出问题,明确改造进度、完成时限、具体措施,从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设施运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实施高限处罚,对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加征排污费直至予以关停,拒不执行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设立环保治理资金,奖励率先进行烟气脱硫治理的企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推广,加快集中城市供热工程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建立完善综合协调、产业规划引导、企业环保信用、资金投入保障、深层次的监督等长效机制,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实施环境网格化管理。牢牢控制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改建项目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财政资金优先向环保领域倾斜,发挥社会资金在环保领域的杠杆作用,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公开曝光,涉及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员,坚决惩治,决不允许以罚代管、遮丑护短;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部门,由纪检部门牵头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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