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您正在阅读:2015年12月28日 - 第20151228期 - 第2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4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151228期 - 第2版 - 新闻内容
国家工商总局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监管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近期,工商总局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工商部门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工商部门对本辖区依法登记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开展抽检,也有利于对网络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的落地查处。对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自营产品以及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的自然人经营的商品,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同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的商品开展抽检。《意见》强调网络商品抽检要制定抽检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随机确定网络商品经营者,事先明确买样人、用户名、收货地址等,避免抽检的随意性。《意见》规定要将网络交易相关过程及信息、收取样品后的拆包查验以及封样等全程记录,留取执法依据。《意见》出台后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将依法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并计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让违法经营者曝光。以信用约束,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目的,从而更好的保护诚信守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发挥让信用创造财富的作用。

上一篇34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