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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1130期
- 第3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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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1130期
- 第3版 - 新闻内容
渭南女司机开车门撞孕妇致流产赔4500元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开车门的一瞬间撞到了孕妇,后来孕妇还做了流产手术。11月20日,渭南澄城县法院调解了这起起因开车门时不慎将路人撞伤而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终保险公司赔偿4500元,诉讼费由肇事车主承担,伤者放弃其他诉求。
今年8月31日早晨,张女士骑着自行车上班途经一饭店门口时,女司机曹某正在路边停车,在曹某开车门一瞬间,将张女士撞倒,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女司机曹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女士无责任。
事发当日张女士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双下肢软组织挫伤,因其怀孕无法拍片做进一步检查,9月7日张女士在医院门诊做了流产手术。
就赔偿问题张女士与曹某多次协商未果,10月20日张女士将曹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00余元。
开庭前,承办法官对张女士、曹某及保险公司三方进行背靠背式调解。曹某认为原告张女士是碰瓷,流产所导致的各项费用与交通事故无关,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张女士虽因事故受伤,但并没有住院治疗,只愿意赔偿医疗费及部分误工费。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本案以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女士各项损失4500元、女司机曹某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张女士放弃其他诉请而调解结案。
法官提示,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所以在日常停车时,首先要规范停车,不能乱停乱放,其次打开车门前,应通过后视镜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非机动车也应与停驶中的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意外突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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