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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11月9日 - 第20151109期 -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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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在基层 大病进医院 康复回基层 运城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10月30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从11月1日起运城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到2017年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不履行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   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医疗需求也逐渐增加,自由转诊、无序就医问题有加重趋势,大病小病都奔大医院,出现了新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因此,需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疾病种类及病情变化进行诊疗和转诊。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通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建立“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型诊疗模式,提倡基层首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对于在市内救治困难的疾病,经市级具有转诊权的医院同意,在本市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出市治疗。   据了解,属于下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但患者自行要求转外治疗或不履行转诊手续越级诊疗的(急诊、抢救除外),其医保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0%,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   实行“绿色通道”,方便群众看病   实施分级诊疗,看病都得按流程来,患者在就诊时是不是比以前麻烦了?   “分级诊疗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实施,分级诊疗虽然看起来环节多,但其实老百姓看病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了,因为分级诊疗提供诊疗绿色通道,可以避免看病走弯路。”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范建平说,原则上,每所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与3所以上县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县级医疗机构应与市级5所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需要转诊的患者,各医疗卫生机构会通过转诊服务机构,根据接诊医生建议,负责上下转诊的接洽,主动为患者提供连续诊疗和转诊服务。“这样避免了百姓就医到处找关系,节省了很多时间”。   并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协议关系和转诊预约情况,为基层转诊患者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专家号源和住院病床,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检查检验与住院服务。   范建平说,分级诊疗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有效手段。如今,医疗改革不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但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为此,市卫生计生委会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鼓励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把医疗设备投入的重点继续放在基层。并通过建立医联体等方式,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实施分级诊疗提供相应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让老百姓在县、乡都能享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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