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10月12日 - 第20151012期 -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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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学习先进典型,加强各县(市、区)之间农业执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运城市农委于9月10日-12日召开了2015年农业执法培训暨盐湖现场会,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盐湖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现场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秋冬季农资打假动员部署等四个方面。各县(市、区)农委副主任、执法队长、执法骨干等50余人参会。 盐湖区农业执法大队今年4月份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单位”,6月份按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完成窗口形象建设,是全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在10日上午的现场会上,盐湖区介绍了十年来执法观念的转变,从“打假”到“打假扶优”到“扶优打假”,形成了“以服务促监管”的执法模式。在“以执法保秩序”方面做到提高执法业务素质、查处案件常态化、文书制作务求精、对农药经营提出“九有一无”具体要求、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监管等五方面内容;在“以服务促规范”方面做到帮助农资经营户完善相关手续、加强法律宣传、利用信息平台发布气象预警及病虫害信息、开展技术培训、帮助企业建立了微信、网店等自媒体信息平台等服务。通过执法观念的的转变,确保了下辖两大农资市场,基层近200户农资经营户规范守法经营。参会执法人员参观了“示范窗口”建设情况,并给予了充分好评。 会议由盐湖区、河津市和万荣县三个单位从规范化建设、违法案件查处、普法宣传、制度健全、完成项目等方面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同时,参会人员还就现阶段基层执法办案中的一些难点、困惑和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会议在市农委三楼会议室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培训重点是要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范围、对象、有哪些行政处罚条款、措施等。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的23个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条款。通过法律法规的解读梳理,提升广大农业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能力水平,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定职责,加强农产品生产日常监管和查处案件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法规科科长强调,要明确“农业执法”的主要职责,做好部门之间、内部科室之间的衔接,从这次培训开始要正式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同时在今秋冬和明天春天开展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师资库,强化市与县、县与县的联系。 会议由市执法支队队长安排部署今年的秋冬季农资打假监督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将突出对种子市场,擅自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肥料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未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市农委分管王主任对秋冬季农资打假做了动员讲话,王主任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营造宣传氛围、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九有一无”要求,保障农资市场秩序,有效监管农资产品,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执法人员的文书制作能力,提高案卷制作水平,会议对13个县和市支队所参评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查评,力求做到评查后的文书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所有参加评查的案卷经各县(市、区)重新修改后,再报市支队,由市支队统一报送省厅,准备参加全省的优秀案卷评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