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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9月21日 - 第20150921期 - 08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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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交警“十措施”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新闻作者: 王文斌  阅读次数:
       为提升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质量,近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完善十项措施,扎实抓好民警的执勤执法活动,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现场执法,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队,严格按要求佩带证件及执法记录仪等制式装备,确保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否则,坚决不准上路执法;二是严禁交通协管员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开具法律文书等执法工作,一经发现,立即辞退;三是现场执法,必须文明用语,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不得讲脏话和辱骂当事人,避免因执法不当致使当事人产生对立情绪,引发事端;四是现场执法民警及协管员,要着装整洁、规范,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打手机、抽烟等有损交通警察形象的行为;五是现场执法中,严禁追车、撵车、挤停车辆,拽拉当事人及车辆,全力确保执法安全;六是执法现场民警及协管员严禁携带现金,严禁双向查车,阻碍正常交通等公路“三乱”行为;七是如实填写法律文书,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力,严禁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不符,降格处理交通违法等不规范行为;八是机关及窗口单位民警严禁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玩手机、打扑克、扎堆闲聊、擅离工作岗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九是严禁无证驾驶警用车辆,不得将警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将警车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十是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处理现场一律着警服,并发放事故处理联系卡,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县城内出警不得使用警报,谨防扰民。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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