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
您正在阅读:2015年09月14日 -
第20150914期
- 08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
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第20130701期
第20130708期
第20130715期
第20130722期
第20130729期
第20130805期
第20130812期
第20130819期
第20130826期
第20130903期
第20130909期
第20130916期
第20130930期
第20131014期
第20131021期
第20131028期
第20131104期
第20131111期
第20131118期
第20131125期
第20131202期
第20131209期
4
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150914期
- 08版 - 新闻内容
盐湖交警四举措管住“学生接送车”
新闻作者:葛崇收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省“打非治违”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从9月6日起严格按照支队统一部署,以防事故、保安全为工作目标,以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第四波次统一行动。
一是对全区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驾驶资格。全面排查学生接送车辆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政府。
二是积极联合运管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坐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三是利用辖区校园护学岗,加大警力投入,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四是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维护,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校车超员。
葛崇收
上一篇
3
4
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