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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8月24日 - 第20150824期 -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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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冤家话“博戏”

新闻作者:赵战生  阅读次数:

  “博戏”并非戏剧,而是中国博弈文化的俗称。顾名思义,曰“博”,说明其属于竞技类游戏,带有明显的赌博性质;曰“戏”,则表明其有很强的休闲娱乐性质,易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进而形成了一种畸形的文化潮流。

  数千年来,见于记载的中国博戏名目在百种以上。究其源流、别其种类,大抵分为四个系统:博棋类、骰子类、牌戏类及钱戏类。
  博棋类,以“六博”为老祖宗,后发展为“格五”、“樗蒲”、“双陆”、“打马”等多种。其共同特点类似今日的象棋,一般由局(棋盘)、棋子及投子(又名箸、琼、骰)等道具组成,掷投子行棋以决胜负输赢;后亦有只掷骰子不行棋的。
  骰子类,稍晚于“博棋类”,系由博棋的道具演变发展而来。多枚正六面体骰子,可形成N种排列组合,变化无穷,趣味盎然。常见的战法有“彩战”、“赶老羊”、“摇摊”、“压宝”、“升官图”等。
  牌戏类,可分为纸牌和骨牌两种。纸牌最早产生于唐代,称为“叶子戏”,至明代演变为“马吊牌”、“混江牌”、“默合牌”等多种牌戏。骨牌则直接由骰子演变而成,其代表即流行至今的“麻将牌”。
  钱戏类,是以铜钱为道具的博戏,其产生于汉代,一直流行至二十世纪末。玩法有猜铜钱个数的“掩钱”、“番摊”,还有猜正面排列组合的“关扑”。钱戏简单明了,更是一种赤裸裸的赌博游戏。

  中国博戏的始作俑者是两位君主:商代的帝武乙和西周的穆王满。
  《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有胜,乃谬辱之。”
  《穆天子传》:“(穆王)北入邴,与井公博,三日而决。”
  自后,六博即遍兴于宫闱、王府,渐至民间,久盛不衰。《汉书· 陈遵传》记载:杜陵人陈遵是汉宣帝还未当皇帝时的朋友,常常陪这位不得志的皇曾孙玩六博。不知是博艺不佳还是有意为之,他总是一玩就输,赔了不少钱。后来,刘询时来运转,当上了皇帝,立即任命陈遵为太原太守,并在诏书中公然说道:“太原太守官尊禄厚,可以补偿你当年输的赌账。”
  刘裕和刘毅是东晋末年的两位风云人物,也是著名的赌徒。当他们联手打败了篡夺帝位的桓玄后,两人开始明争暗斗。一天,他们在东府“掷樗蒲”,输赢达数百万钱。刘毅先掷,得了一个“雉”,他即绕床大笑,说:“我不是不能掷一个‘卢’,只是不愿这样罢了。”这“卢”是樗蒲戏中最好的颜色,“雉”则次之,故有“呼卢喝雉”之谓。刘裕见状并不着急,随着一声大喊,一下掷出了个“卢”。说来也该这刘毅倒霉,他不仅在赌场输了钱,还在战场上兵败身亡,而刘裕则黄袍加身,当了刘宋的开国皇帝。


  到了唐代,由于“双陆”的兴起和快速流行,樗蒲已风光不再,会玩樗蒲的亦如凤毛麟角,故杨国忠因善樗蒲而入内廷供奉,后竟官至宰相(见《新唐书·杨国忠传》)
  双陆又名握槊、长行。
  唐人刘餗的《隋唐嘉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的女儿丹阳公主,嫁给了河东世家薛万彻。这位驸马爷人虽英武,却缺少才气。一次,太宗无意中对人说:“薛驸马有股土气。”公主听说了此事,觉得脸上无光,几个月都不愿与驸马同桌吃饭。太宗知道是自己不经意的一句话惹下了麻烦,有意调和矛盾。在一次家宴上,他让驸马与他“握槊”,赌各自的佩剑。结果,太宗“输”了,他亲手把佩剑解下,给女婿戴上。有了这样的荣耀,公主笑逐颜开,夫妻和好如初。
  武则天也是一位酷爱博戏的女皇。每当宴会之时“二张诸武,杂侍樗蒲”。“二张”系武皇的宠臣张昌宗、张易之;“诸武”指武则天的娘家子侄。有一次,宰相狄仁杰奏事,武皇突发雅兴,让狄与张昌宗比试双陆,赌注是她赐给张的一袭“集翠裘”。殊不知狄仁杰也是玩双陆的高手,再加上他的威严气势,张昌宗先自矮了半截。几局下来,自然是昌宗败北。其实,狄仁杰此举看重的倒不是什么无价之宝,而是要借机压制这个不可一世者的嚣张气焰。

  在延绵三千多年的历代王朝中,博戏不仅兴盛于王宫、官场,风行市井闾巷,就连素以清名著称的文土名流,也身不由己,沉湎其间,甚至将善博戏作为风流倜傥的标志,炫耀于世。
  东晋王献之,字子敬,系“书圣”王羲之的第七子,得其父《笔阵图》真传,书艺杰出,与父并称“二王”。子敬少时聪敏,尤善博戏。《世说新语·方正篇》载:“王子敬数岁时,常看门生樗蒲,见有胜负,因曰:‘南风不竞’。门生辈轻其小儿,乃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子敬嗔目曰:‘遥惭荀奉倩,近愧刘真人!’遂拂衣而去。”这里,子敬所说的荀奉倩、刘真人,都是当时的樗蒲高手,他在暗讽诸门生博艺低下,不值一提。
  李清照是宋代乃至中国古代最负盛名的女词人。她不仅词采光芒四射,而且还是一位享有《打马图经》知识产权的专家。她在该书序言里说:“予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者何?精而已。”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与李清照相比,龚自珍虽然亦诗文名重天下,却根本算不上博戏人才。他自负聪慧,以为深谙博艺之道,不幸的却是每博必输,常常囊空如洗,一时被传为笑谈。

  无论何种博戏,都没有常胜将军,更多的是靠侥幸取胜,正如班固所说:“博悬于投,不专在行,优者不遇,劣者有侥幸。虽有雌雄,不足为凭。”龚自珍不谙此理,故每战必败,愈赌愈输。
《北史·王思政传》记:“周文帝曾在同州,与群公宴集,出锦及杂绫绢数千段,令众将樗蒲取之,物尽,周文帝又解所服金带,令众人遍掷,曰:‘先得卢者与之’。群公掷将遍,莫有得者。”从此不难看出,赌场上是不会常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当然,这也难不倒那些心有所想者,既然天不下雨,就借用外科手段“人工增雨”。据《清稗类钞》记载:“孝钦后(慈禧)常召集诸王福晋、格格博,打麻将也。庆王两女恒入侍。每发牌,必有宫人立于身后作势,则孝钦辄有中发白诸对,侍赌者辄出以足成之。既成,必出席庆贺,输若干,亦必叩头求孝钦赏收。至累负博进,无可得偿,则跪求司道美缺,所获乃十倍于负矣。”
  通过“人工增雨”曲线邀宠,待“老佛爷”佛心大悦后,再谋求肥缺,赔一赚十、赚百,不是天上掉馅饼又是什么!
  可这种好事,并非人人都有机会遇到。于是,就有人把升官发财的美梦寄托到博戏的过程中,发明了“升官图”。
  升官图有多种版本。想当官的,棋局上会有六十八个官职,从县尉直至侍中(宰相);欲科举的,则玩“状元筹”,由童生、秀才始,至探花、榜眼、状元止。其玩法大同小异,都是为了满足虚无的心理诉求,故有人慨叹:“能消永日是樗蒲,坑堑由来似官途。”

  文学向来是社会现实生活的折射,当博戏成了人们不可或缺的另类文化需求时,以艺术的形式记录这种文化现象,便成了理所当然的题中应有之义。
  翻开各类文学名著,反映当时当地博戏活动的内容,比比皆是。
  《红楼梦》第四十回中就有“金鸳鸯三宣牙牌令”;第四十七回中,就有贾母、薛姨妈、凤姐与鸳鸯斗牌的描写;第七十五回,则描述了贾珍在宁国府聚众赌博的场景。在宁国府,不仅主子们爱“抢新快”,连奴才们也“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
  在《水浒传》第三十八回里,有一段黑旋风李逵赌钱的故事,非常生动精采。李逵初识宋江,本想赌一把赢些银子请宋江吃酒,不料却手气太背,把宋江给他的十两银子也输了个精光。情急之下,他便撒泼搅局,抢了人家的银子撒腿就跑.......
  《金瓶梅》第五十一回,亦有“斗叶子敬济输金”的描写:“拿出纸牌来,灯下大姐与敬济斗。金莲又在旁替大姐指点,登时赢了敬济三场。”
  除了名著里的日常生活白描,大诗人们还为博戏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构成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水墨画卷。
  韩愈《示儿诗》:“酒食罢无为,棋槊以相娱。”
  温庭筠《南歌子》:“井底点灯深浊伊,共郎长行莫围棋。”
  岑参:“红牙镂马对樗蒲。玉盘纤手撒作卢,众中夸道不曾输。”
  柳宗元《龟背诗》:“长安新枝出宫掖,喧喧初遍王侯宅。”
王建《宫词》:“分明闲坐赌樱桃,休却投壶玉腕劳。各把沉香双陆子,局中斗得垒高高。”
范成大《灯市行》:“酒垆博塞杂歌呼,夜夜长如正月半。”在《石糊集》中则描摹:“酒垆先叠鼓,灯市早投琼。”
  杜甫《夔州歌》:“蜀麻吴盐自古通,万斛之舟行若风。长年三老长歌里,白昼摊钱高浪中。”
  李白《叙旧赠江陵宰陆调》:“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他在《送外甥郑灌从军》里,更是忘形大呼:“六博争雄好彩来,金盘一掷万人开。”

  由于博戏带有赌博性,容易使人嗜赌成性,危害家庭,败坏风气,所以历代都有禁赌的法令。
  中国的禁赌法令,最早见于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所著的《法经》:“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就是说,一般人赌博要处以罚金;太子参赌,要进行鞭笞,若再重犯,便废黜改立。
  李斯制定的秦律规定:对私下设赌的吏民,轻则“刺黥”(在脸上留下记号),重则“挞其股”。
  汉朝的禁赌重点是官吏。汉武帝元鼎年间,就有安丘侯张拾、已侯黄遂、樊侯蔡辟方因参与“六博”、“掩钱”博戏,不仅被褫夺了爵位,还受到了“完为城旦”的惩罚。所谓“城旦”,是一种被刺面后,再带上刑具,输边修长城的刑罚。另外汉律还对参赌者实行‘株送徒’,就是对与之有关的人员进行株连,不使一人漏网。
  唐代禁赌的法律条文亦很明确,《唐律·杂律》规定:“诸博戏赌财物者各杖一百。”盛唐时,宋璨为殿中侍御史,执法甚严,“同列有博于台中者,将责名品而黜之。博者惶恐自匿。”
  宋太宗赵光义对赌博深恶痛绝,下令:“京有樗蒲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有人揭发新考中的进士萧元之参与赌博,说他本名琉,“因赌博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有司查明后,即“夺其敕,赎铜四十斤,遣之。”
  元朝早在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就规定:“禁民间赌博,犯者流之北地。”元律《至元新格》的规定更为具体:“诸博戏赌钱物,杖七十七,钱物没官,有官者罢。开张博房之家,罪亦如之,再犯加徒一年。”
  明朝禁赌尤为严苛,明太祖于洪武二十二年颁旨:“学唱的歌舌,下棋、打双陆的斩手,蹴圆的卸脚,犯者必如法施行。”严法禁赌无可厚非,但把唱戏、踢球也列入“严打”,就有点矫枉过正,草木皆兵了。
? ??纵观中国博戏的前世今生,就像是一位魅力无穷,又诡谲莫测的欢喜冤家,近之有害,远之不舍,爱之发怵,却之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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