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8月17日 - 第20150817期 -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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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交警大队利用“四类”渠道,开展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窗口”渠道,在驾驶员教育基地、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大厅、事故处理大厅等窗口,向前来办理业务的驾驶人和群众开展集中召回更换不合格号牌的宣传;二是利用“五进”渠道,组织民警进企业、单位、社区、农村,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挂图、摆放宣传版面等形式,广泛宣传机动车悬挂不合格号牌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利用“媒体”渠道,通过县电视台、垣曲通讯、大队互联网、微博、微信、驾驶人手机短信平台、LED等媒体,广泛宣传更换不合格号牌工作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四是利用“专台”渠道,在交通执法业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大厅和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专门交通安全宣传台,摆放各类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宣传资料,扩大集中召回更换不合格号牌的宣传覆盖面。
连日来,共发放《集中召回更换2013度不合格机动车号牌》宣传单5000份,宣传挂图500套,摆放宣传板面20块次,发布微博、微信50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