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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08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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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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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50817期
- 12版 - 新闻内容
山西26家企业超标排放被通报 处罚信息将作为绿色信贷依据
新闻作者:《中国环境报》 阅读次数: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通报的今年第二季度重点企业超标情况显示,有8家企业严重超标排放,11家企业连续超标排放。
据了解,山西第二季度共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26家,超标排放口57个。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20家,51个废气排放口超标;废水超标排放企业两家,两个废水排放口超标;4家污水处理厂4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据统计,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介休市茂胜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部分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5倍以上。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连续超标排放。
其中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多个季度超标排放,已被山西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目前尚未完成整改。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3个季度超标排放。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大同市新荣区污水处理厂等9家企业连续两个季度超标排放。
山西省环保厅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超标企业进行了处罚和采取了限制措施。各市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并将处罚信息汇总后交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作为实施“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
据《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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