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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8月17日 - 第20150817期 - 16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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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农药登记评审结果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农业部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登记;禁止企业产品首次登记用于林木花卉等作物。同时,将百草枯定性为剧毒产品。中国对农药的登记管理正在日趋严格。7月28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
  本次评审的20个农药品种涉及22家农药生产企业的37个产品。委员们经过认真细致评审,一是同意丙嗪嘧磺隆、苯醚菌酯、吡唑草胺、2甲4氯异辛酯、对氯苯氧乙酸钠等5个品种的9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暂不同意糠氨基嘌呤、氯烯炔菊酯、丁香菌酯、氟唑菌酰胺、二甲基二硫醚、解淀粉芽孢杆菌、环丙唑醇、氨唑草酮、咪鲜胺铜盐、呋虫胺、四霉素、唑虫酰胺等12个品种的24个产品正式登记,企业可补充相关资料后,重新提出申请;三是不同意氯化血红素、苯并烯氟菌唑、三氟啶磺隆钠盐等3个品种4个产品正式登记。
  在非农用方面,评审委员会建议:对于既可用于食用作物、又可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的农药产品,应当先登记在食用作物上使用,再登记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仅适用于此类作物或场所的农药产品除外);或者同时登记在食用作物和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林业上使用。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现已登记的仅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等农药产品的监管。
  鉴于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对无脊椎动物及水生生态环境存在的极大风险。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撤销已登记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也有个别委员认为应进一步试验验证有关风险。
  针对加强百草枯替代剂型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评审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鉴于百草枯的安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绝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极个别委员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其使用效果和相关企业利益,暂缓对百草枯采取禁限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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