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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8月10日 - 第20150810期 - 08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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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清宪任组长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近日,运城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厅字〔2015〕18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专门成立“运城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清宪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建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荆青莲,市政协副主席薛靛民担任副组长,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徐志英、袁卫廷,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李国平,市经信委(国资委)副主任卢天狮,市委组织部

  副部长(市人社局长)张登庆,市工商局长毕建民,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常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张堂民。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办公室下设秘书、综合经济、政策研究、运行监测、督查考核组和专家智库。办公室主任由市中小企业局长李国平(兼)和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王林祥担任。

  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按照国家和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实施“三个方案”,全面推动“六大发展”。2.对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督察落实。3.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宏观指导,研究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金融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工作重点。4.统筹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要素供给、发展环境等方面困难和问题。5.听取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6.负责对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要点,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统计监测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3.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发展民营经济有关情况进行督查考核。4.推进协调全市民营经济服务平台建设。5.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尽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共同做好工作,切实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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