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7月27日 - 第20150727期 -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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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彻底取缔非法加油、储油站(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从7月20日起至8月20日,对我市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我市存在的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加油、储油站(点)进行整治,将依法依规对非法加油、储油站(点)进行坚决取缔。
非法加油、储油站(点)是指无任何经营、储运手续的加油、储油站(点),包括非法经营的油罐车。
对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其他个别手续不全的加油站,责令停业整顿,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对没有上述手续、仅有其他个别手续的或没有任何手续的加油、储油站(点),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没有经营手续并使用各类油罐车在路边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依法查处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