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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7月27日 - 第20150727期 - 05版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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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幸遇车祸 肇事逃逸罪难赦

新闻作者:记者史红果 通讯员 李官海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史红果 通讯员 李官海)7月10日11时15分,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209国道裴介元村段(移民村附近)躺着一个人。接到指令,事故股股长王志学、指导员王水龙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躺在路上是一位中年妇女,已死亡,经过群众辨认是移民村李某,40岁左右,她是经过公路时,不幸发生车祸罹难。经过事故民警勘查现场,这是一起明显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事故股长王志学立即向大队长陈自力、副教导员杨海义汇报了案情经过,大队长陈自力要求事故股全体民警克服一切困难,务必破案,給死者家属一个安慰。民警对现场遗留物品进行了认真勘查和分析,寻找痕迹物证,初步认定肇事车辆系三轮摩托车。
  盛夏时节,天气炎热,民警们顶酷暑、战高温,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能战斗的精神。兵分两路,一路走访附近周围群众,寻找目击者;另一路查看附近往返夏县—运城调取监控,经过10天的走访目击证人和调取监控,最终锁定了裴介镇墙下村张某,并于7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肇事三轮摩托车被扣回交警队。
  经讯问,车主张某交代了事情经过。当天11时许,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由运城往夏县返回墙下途经国道209线906KM+500M处由南向北行驶时,与由西向东通过公路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张某下车见四周无人,李某倒在血泊之中,便心存侥幸,为逃避法律竟不顾社会公德,开车逃离现场。回到家后,为逃避打击,次日就卸下留有碰撞痕迹车篷,并更换了车轮胎。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人张某在逃逸10天后被交警抓获,张某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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