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7月13日 - 第20150713期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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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随着《环境保护法》的广泛宣传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维权意识普遍提高。面对环境污染行为,群众能够主动进行举报或投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环境安全或保护自身权益。为破解环境信访难题,化解基层群众矛盾,临猗环保局采用“2+1”模式,切实高效地处理了大量环境信访案件。“2+1”模式即“2个督办+1个回访”模式,具体如下:法制宣教股接到群众举报后,向监察大队信访组传达案件详细情况并督促办理;监察大队信访组把案件交由所在辖区中队,并督促办理。各中队是信访案件的直接负责人,面对不同的案情诉求,深入现场,了解产生环境污染纠纷的原因和危害,妥善处理并将结果上报监察大队信访组。监察大队信访组再协同中队不定期对举报群众进行回访,调查污染纠纷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法制宣教股。仅2015年上半年,临猗环保局就接受并处理“12369”热线举报49起、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8起。“2+1”模式,有效地防止了环境信访案件的延迟或草率处理现象,解决了困扰群众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