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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7月06日 - 第20150706期 -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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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家式盗窃团伙被盐湖警方打掉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近日, 盐湖公安分局开展“平安盐湖2号”夏季严打专项行动,该局刑警打击侵财犯罪中队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地摸底排查,一举打掉一个特大搬家式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盗、销、购嫌疑人8名,破获搬家式系列盗窃案件5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追回被盗电动车八辆,山地自行车一辆,空调两台,电动三轮车两辆。

  村民家中失窃

  枣、棉花、被子等物品被盗

  张大妈家住盐湖区泓芝驿镇,家里种有7亩枣树。今年1月5日,出门在外的张大妈突然接到亲戚打来的电话,称张大妈家里被盗。张大妈急忙赶回家里,发现院子门锁被剪断,里面乱七八糟,家里“遭了贼”。

  经清点,张大妈发现家里的一辆三轮车及存放的25箱干枣、两袋大红干枣、400元现金等物不见了,她立即报警。

  随后,警方调查发现,今年以来,盐湖区陶村、冯村、北相、泓芝驿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农户家中被盗案件。其中,泓芝驿镇的孙先生家丢失食用油、银行卡、烟酒等物;陶村镇东纽村张大爷家中门锁被剪断,丢失两包重约100公斤的棉花;上郭乡西陈村李大妈家被盗走了两瓶食用油、电饼铛、厚棉被等生活用品。嫌疑人侵入无人居住的住户家中,疯狂偷窃家中物品,严重威胁广大农村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盗销团伙浮出水面

  8名嫌疑人到案

  “搬家式”盗窃案件发生后,盐湖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此系列案件作为夏季严打目标案件进行督办,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案件攻坚。

  专案组民警对盐湖区所发生的类似案件进行详细梳理,全面分析案件情况。针对案件特点,警方制定了详尽的侦查措施,确定调查、摸底、排查的范围和重点,在传统的走访摸排基础上,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精心研判,合成作战。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专案组获取了一个名叫晋某的夏县人经常低价出售来源不明的电动车的重要线索。民警围绕这一重要线索架网布控,掌握了该团伙成员大量作案的确凿证据。6月11日,专案组民警兵分数路,果断出击,一举抓获8名嫌疑人,起获大量被盗物品。

  用所盗电动车进行搬运

  生产生活物品都是目标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晋某(男,39岁,夏县人)伙同席某(男,47岁,夏县人,在逃),赵某(男,46岁,盐湖区人)自2014年11月份开始,或单独,或结伙,白天踩点,夜间11点至凌晨4点时段则携带钢筋剪、液压钳等作案工具,窜至盐湖区陶村、北相、王范、冯村、泓芝驿,夏县水头、裴介,临猗县楚侯、牛杜一带农村,选择家中无人的住户,采取翻墙入院,剪断门窗,撬门扭锁等手段,将农户家中可以携带的物品,大到棉花、粮食、空调、电脑、电动车、自行车,小到衣服、电话、食用油、灶具等物品全部盗走。

  随后,他们将赃物低价销售给嫌疑人范某(男,49岁,盐湖区人)、王某(男,42岁,盐湖区人)、黄某(男,46岁,临猗县)等人。嫌疑人范某又将赃物转手倒卖给嫌疑人宋某(男,47岁,夏县人)、宋某某(男,43岁,夏县人)、秦某(男,53岁,夏县人),嫌疑人王某将所购赃物倒卖给收废品人员,赚取差价。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晋某等人在作案时,如果目标家中有电动车,他们就将棉花、粮食、空调、电脑等物品放到电动车上一同盗走,宛如“搬家公司”一般。

  目前,犯罪嫌疑人晋某、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范某、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秦某、宋某、宋某某、黄某被治安处罚。警方正进一步对案件进行审讯深挖,赃物追缴,全力抓捕涉案在逃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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