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5月18日 - 第20150518期 -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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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群众对交通执法便民服务新期待,切实解决广大驾驶员查询、处理非现场违法记录流程繁琐的问题,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从5月8日起,运城盐湖交警大队在秩序大厅投入使用了非现场违法自助处理终端设备。 非现场违法自助处理终端设备的投入和使用,真正实现了非现场违法记录处理查询和处理的一体化,前来处理违法记录的群众,只需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驾驶证原件,可根据终端设备显示屏的提示流程,自助查询驾驶人信息及办理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凡是运城市区(晋M牌照)的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即电子警察、照相机、摄像机等抓拍的违法),无论在本地还是在异地,都均可办理。通过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机动车被电子警察拍到违法记录,包括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处罚金额和记分分值等。如果对违法记录无异议,驾驶员可带着驾驶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通过终端设备进行裁决,打印出非现场交通违法裁决处罚书,切实方便了广大前来处理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实现了处理违章“一站式”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