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5月18日 - 第20150518期 -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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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变近期芮城大队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小,数量少,支队排名总体成绩较后的问题,芮城县交警大队认真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科所、中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度,切实推动大队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考核工作实行周通报、月汇总。具体内容包括:酒驾查处、拘留人数、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查处情况、客货运预警系统录入数量等,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且完不成工作任务者,带班领导实行末尾淘汰制度。考核制度的实施,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提升战斗力,充分发扬民警竞争上岗、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积极进取精神,提供坚强保障。